據財政部官網消息,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聯合發(fā)布的《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公告2015年第102號)等有關規(guī)定,境外捐贈人無償向受贈人捐贈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進口物資可免征進口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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