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是一個由27個國家組成的聯(lián)盟,成員國包括法國、德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瑞士等。歐盟商標注冊的申請時間很短,一般為6-8個月,這是因為歐盟商標注冊采用單一國家申請保護,而且需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交申請。那么,歐盟商標注冊需要多長時間呢?
一、申請時間
1、申請時間:一般在6-8個月內可以完成。根據(jù)歐盟的規(guī)定,商標申請的流程為:提交申請→受理通知→實質審查→公告注冊→核準發(fā)證。其中,在公告期間有3個月的異議期,如果第三人提出異議,則被駁回。
2、續(xù)展時間:自申請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交一次續(xù)展申請,在此期間可對商標提出異議。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商標將獲準在有效期內一直有效。
3、使用時間:注冊之后使用商標的時間一般為10年。
4、費用:申請注冊的費用相對來說是比較便宜的,因為采用單一國家申請保護,不需要分別向每個國家繳納各自的費用。歐盟商標的保護期為10年。
二、審查時間
歐盟商標在通過初審后,商標局會在官方上公布。申請人可以在12個月內提出異議,即如果對異議不滿意,申請人可以在6個月內申請復審,如果對復審仍不滿意,則可以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最終的審理時間要以官方公布的時間為準。
三、公告期
申請人提交申請后,需經過兩個月的公告期。公告期間,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任何對商標提出異議的人或組織均可在公告期間向歐盟商標局提出請求,以阻止或撤銷該商標的注冊。如果申請人沒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對商標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該申請將會被核準注冊。
注冊歐盟商標可以通過直接向歐盟商標局申請注冊;或者通過商標代理組織進行申請。如果申請人希望在歐盟所有成員國內均獲得保護,則可以直接向歐盟商標局提出申請,不必在每個成員國分別進行申請。在選擇代理組織時,建議盡量選擇國際知名的專業(yè)代理機構,以保證順利注冊。
四、異議期
根據(jù)歐盟《商標條例》第68條,任何人均可對歐盟商標提出異議。根據(jù)該條例第69條,異議者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對異議答辯進行答辯。如果申請人對該異議答辯不滿意,可以在該期限內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
如果申請人認為其在歐盟商標申請注冊前已經獲得了優(yōu)先權,則必須在提出異議后三個月內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否則其商標申請將被駁回。
五、異議答辯期
如果歐盟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交異議答辯,如果歐盟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交異議答辯,如果異議不成立,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交核準注冊申請。如果歐盟商標申請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交駁回復審。如果異議成立,則由申請人承擔相應的異議費用,如果異議不成立,則由商標局做出決定。
(來源:Snow說知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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