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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淘食品過了“賞味期限”,還可以吃嗎?

超出了賞味期限,并不一定代表食物已經變質、不可食用。而過了賞味期限,短期內,食品的安全性基本上還不會變化,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日淘食品過了“賞味期限”,還可以吃嗎?

雨果網獲悉,不少喜愛購買日本食品的海淘用戶反映,對于“過了賞味期限的食品是否還可食用”一直心存疑惑,而在網上搜索,也往往找不到相關的官方解答。

近日,針對日本食品的“賞味期限”的問題,主攻日韓商品市場的跨境電商“波羅蜜全球購”進行了一番調查,并通過咨詢有關人士,總結了如下解釋和建議。

什么是賞味期限?

日本食品包裝上的“賞味期限”是指保證食品口感美味的期限。日本“農林水產省”(相當于中國的農業(yè)部,管轄范圍包括食物安全、食物穩(wěn)定供應等相關產業(yè))的官方網站對“賞味期限”的解釋為:

日淘食品過了“賞味期限”,還可以吃嗎?

這段話的中文意思是:“火腿、香腸、零食、罐頭類等,可以在冷藏或常溫下相對長期保存的商品上,會使用賞味期限的標識。

該標識的意義是,在未開封的狀態(tài)下,根據官方指定的保存方法進行保存的話,就能在該期限內,品嘗到最佳的口味。我們應該盡量在賞味期限內享受美味,不過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商品過了賞味期限就不能食用?!?

之所以有這個“賞味期限”,是希望消費者在食用的時候,食物依舊保持最佳的色、香、味。超出了賞味期限,并不一定代表食物已經變質、不可食用。而過了賞味期限,短期內,食品的安全性基本上還不會變化,仍然是可以食用的。至于“短期”時間的定義,無法準確考量,因為食品種類、儲存方式等因素都會影響食品品質發(fā)生變化的速度。

日本人如何處理即將超過賞味期限的食品呢?

波羅蜜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水野裕哉是土生土長的日本人,他提到:“在日本的超市中,有一條不成文的規(guī)矩:一旦食品陳列時間超過“賞味期限”的2/3,就得下架,或退貨,或丟棄。如果說“賞味期限”是3個月的話,那么還差1個月時就要處理了?!?

日本的任何一家食品生產企業(yè),對此也不敢有絲毫的怠慢。由于法律嚴格,企業(yè)犯罪成本很高,如果觸碰了這條底線,將面臨嚴厲的懲罰,甚至瀕臨破產。“不二家”是日本著名的糕點企業(yè),2006年,因為使用已過期的牛奶、雞蛋制作奶油泡芙被曝光,社長藤井林太郎因此引咎辭職。

那日本市民又是怎么看待賞味期限這件事的呢?在日本定居十年的中國女生yiyi表示:“對于快過“賞味期限”的食品,我會根據食品的種類來選擇是否食用。一般來說,薯片、巧克力、餅干這些食品,剛過賞味期限不久是沒有大問題的,可能口感上會有細微的變化,但至少我不介意。當然,食品最好還是在賞味期限之前就吃完?!?

除了賞味期限,日本還有“消費期限”。

“消費期限”是用來標識無法長期保存、品質容易發(fā)生變化的食品,保證其安全性的期限。由于日本對防腐劑的使用嚴加管控,像便當、熟食、生鮮等食品,可食用的時間非常短,便使用“消費期限”表示。這里需要強調的是,過了“消費期限”,就不能再食用了。

一般,像海淘用戶經常購買的膨化食品、沖調飲品、糖果巧克力、方便速食等,都是可以長期保存的食品,短期內不會發(fā)生品質變化,所以都不用“消費期限”來標示,只有“賞味期限”。

波羅蜜作為商家的建議是,除了海淘食品應盡量在賞味期限之前食用,消費者應當按照包裝上描述的方法,正確地儲存和食用所有購買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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