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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免稅政策將在美國成為歷史

聽說網購的價格優(yōu)勢將不復存在?

網購免稅政策將在美國成為歷史

眾所周知,美國人很喜歡在互聯網上購物,最受歡迎的電商購物平臺當屬亞馬遜、eBay等,所以中國賣家們也最喜歡借助這兩個平臺,特別是亞馬遜向美國人銷售產品。電子商務之所以如此興盛,網上購物之所以那么受消費者的歡迎,原因除了購物方便快捷之外,價格優(yōu)勢是不可忽視的一大因素。而電商相較于實體店零售商存在價格優(yōu)勢就因為電商享受了免稅政策!如今,這個價格優(yōu)勢將不復存在!以下是二貨聯盟程桂良米哥美國經濟觀察的來稿:

據報道,4月1日起,亞馬遜對夏威夷、愛達荷、緬因和新墨西哥等四個州征收銷售稅,目前,亞馬遜已經向全美45個州征收銷售稅。

其實,從去年年底,亞馬遜就已經在29個州和華盛頓特區(qū)征稅。進入2017年后,亞馬遜更是一直不斷擴大需要征收銷售稅的州數量。

這些地區(qū)還不用收稅

目前,未被征稅的州僅剩下特拉華、俄勒岡、蒙大拿和新罕布什爾州。

而在阿拉斯加,雖然沒有州范圍的稅,但是亞馬遜會根據不同的行政區(qū)來征收銷售稅。

沒有實體業(yè)務就不用收稅?

此前,一些州認為,亞馬遜面向本周消費者的網絡零售,并未收取銷售稅,影響到了本州稅收,亞馬遜則表示,根據美國法律,亞馬遜在一些州并沒有實體業(yè)務,因此無需收取銷售稅。

不過現在,亞馬遜在許多州建設了倉庫、訂單執(zhí)行中心,這些實體業(yè)務的建立,迫使亞馬遜開始收取逐步收取銷售稅。

根據保守派組織ConservativeAction Project(CAP)的備忘錄,美國國會共和黨已經與民主黨達成共識,將對在線銷售稅的立法法案《市場公平法案》(Marketplace Fairness Act)進行投票表決。據美國政治網站TheHill報道,立法的支持者表示,這項法案將糾正電商所擁有的不公平優(yōu)勢。因為這項法案下,美國政府將擁有更多的權利對網上購物征稅。

為大家回顧下美國在電子商務方面的立法過程

根據美國在1998年10月通過的《互聯網稅務自由法》,虛擬商品(比如軟件、音樂等)不應該被征稅,但一般商品都需按照實體經營標準納稅,服裝等品牌無論是網上零售業(yè)務還是門店零售業(yè)務都征一樣的稅收,包括個人購買時交付10%的消費稅。該法案適用期3年,后來三次延期,直到現在還在沿用。但是,依據美國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定,因為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可以立法收稅,所以凡是公司實體不在某個州的,消費者如果通過郵寄或網上訂購發(fā)生買賣往來,則該州不得對這家公司征收消費稅。很顯然,美國政府制定以《互聯網稅務自由法》為代表的電子商務稅收優(yōu)惠政策,是為了促進了本國電子商務的迅速發(fā)展,保持美國在世界新興電子商務方面的優(yōu)勢地位,從而促進經濟發(fā)展,最終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但是,到2013年,美國的電子商務市場已經逐漸步入了成熟期。對電商的免稅政策使其擁有不公平的成本優(yōu)勢,這對傳統零售商而言是不公平的。所以,美國國內一些組織還有實體店零售商要求對電商征收銷售稅的呼聲越來越高。當然這種呼聲剛出現時便遭到了保守派以及亞馬遜等大電商的反對。但顯然對電商征收銷售稅的趨勢是不可逆轉的。后來亞馬遜等大電商也逐漸改變了態(tài)度,轉而支持對電商征收銷售稅。

于是,2014年年底,美國國會參議院在是否允許各州對網店征收在線銷售稅進行的投票中,以69票同意、27票反對通過了《市場公平法案》。該法案授權相關的州對所有每年在美國遠程銷售(跨州銷售的商品或服務)總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賣家征稅。

也就是說,如果該提案在國會眾議院獲得多數票通過并經總統簽署成為法律,那么網購免稅政策將在美國成為歷史。

——文章部分內容摘引自《TheHil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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