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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規(guī)來了,直播帶貨行業(yè)再出新規(guī)則

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商務部等七部門聯合發(fā)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將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5月新規(guī)來了,直播帶貨行業(yè)再出新規(guī)則

“直播帶貨”主播應滿十六歲

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商務部等七部門聯合發(fā)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將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辦法》劃定了多條紅線,將網絡直播營銷“臺前幕后”各類主體、“線上線下”各項要素納入監(jiān)管范圍。

這其中包括提出直播營銷人員和直播間運營者為自然人的,應當年滿十六周歲,要求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公序良俗,真實、準確、全面地發(fā)布商品或服務信息。

行業(yè)亂象

動輒千萬,甚至數億的銷售金額,讓各大主播成為不少媒體和熱搜榜追逐的???。

但直播帶貨這個從互聯網里生長出來的物種,卻又天然的遺傳了不少弊病,如產品造假、流量造假、劇本造假等。

想薅流量羊毛的除了主播之外,還有騙子公司。比如前段時間鬧的比較狠的“薇婭跑路”,就是騙子公司借用薇婭的流量收割其他商戶。

翻車現象則更 “普遍”,辛巴" 假燕窩事件 ",羅永浩直播間羊毛衫出現假貨,薇婭帶貨商品多次被指抄襲,李佳琦賣鍋翻車……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七部門聯合發(fā)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直播營銷平臺應當建立健全賬號及直播營銷功能注冊注銷、信息安全管理、營銷行為規(guī)范、未成年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等機制、措施。同時,《辦法》還對直播營銷平臺相關安全評估、備案許可、技術保障、平臺規(guī)則、身份認證和動態(tài)核驗、高風險和違法違規(guī)行為識別處置、新技術和跳轉服務風險防范、構成商業(yè)廣告的付費導流服務等作出詳細規(guī)定。

《辦法》將從事直播營銷活動的直播發(fā)布者細分為直播間運營者和直播營銷人員,明確年齡限制和行為紅線,對直播間運營者和直播營銷人員相關廣告活動、線上線下直播場所、商品服務信息核驗、虛擬形象使用、與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開展商業(yè)合作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辦法》強調,直播營銷平臺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證據等支持。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應當依法依規(guī)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和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消費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

(來源:K哥聊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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