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亞馬遜已經(jīng)有了品牌備案,在日本亞馬遜是否能用

在美國亞馬遜已經(jīng)有了品牌備案,現(xiàn)在在日本亞馬遜上傳一樣的listing,有g(shù)cid是不是可以使用同一個品牌還是需要再申請個日本品牌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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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具有地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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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保護具有地域性,在哪國申請就受哪國保護。你用美亞商標在日本站備案,其實并不起到保護的作用,以后遭受侵權(quán),你也無法提供更多實質(zhì)有效的證據(jù)?,F(xiàn)在品牌備案要求R標才可以,按照目前的發(fā)展趨勢,以后品牌將會是開店運營的基本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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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美亞備案的在日本站點是不通用的,所以不能采用GCID 上,只能采用UPC
第二:如果想采用GCID,需要在亞馬遜做品牌備案,現(xiàn)在備案需要有日本的注冊商標,必須是注冊狀態(tài),在新政策沒有出來前,是可以采用其他站點的商標進行備案的
第三:建議做備案,如果你有沒有進行品牌備案,最好注冊商標,同時要有自己的網(wǎng)站,因為日本有些產(chǎn)品上架一段時間,你的產(chǎn)品無非修改,只能尋求客服去修改,很多時候需要提交網(wǎng)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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