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對于所有賣家來說,獲得用戶流量是非常重要的,故而可能會在Listing中寫一些容易被用戶高頻檢索的關(guān)鍵詞。但Listing的內(nèi)容有時候也會成為被控侵權(quán)的證據(jù),因為你可能在不知不覺中使用了別人的品牌或商標,尤其是一些容易讓人誤以為是普通詞匯的商標。
Listing內(nèi)容要慎之又慎
首先,我們看一下,作為平臺方,亞馬遜在知識產(chǎn)權(quán)保護方面出臺了一些政策。其中,《亞馬遜知識產(chǎn)權(quán)政策》(Amaz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y)(以下簡稱“《知產(chǎn)政策》”)規(guī)范了商標的使用。
更重要的是,《知產(chǎn)政策》還對賣家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別人的商標進行闡明。主要有以下幾點:
1、如果銷售正品(authentic goods),賣家可以使用商標名稱來發(fā)布商品。例如,發(fā)布“Pinzon”正品的賣家并不必然侵犯“Pinzon”商標權(quán),因為該賣家系使用該商標來識別正品。
2、使用商標文字(trademarked word)的普通字典含義。
3、真實地陳述某商品與商標商品可適配。例如,如果賣家銷售與 Kindle 電子閱讀器可適配的線,可以在產(chǎn)品詳情頁使用“Kindle”來說明可適配性。但賣家只可以使用品牌名稱而不可以使用logo來說明可適配性。所有關(guān)于可適配性的描述必須真實。”
除了上述的特定情形之外,賣家不得隨意在Listing里面使用商標文字,否則有可能會被亞馬遜認為涉嫌商標侵權(quán),移除Listing。更甚者,可能會成品牌起訴商標侵權(quán)的證據(jù)。賣家應(yīng)該對Listing的內(nèi)容也是要謹慎一些,對于一些重點詞匯要善于多方檢索,降低侵權(quán)的風險。
那些常見的“通用”商標
同時,對于一些新手賣家來說,可能比較郁悶的一點是,怎么像“Hula Hoop”(呼啦圈)這種詞匯也屬于商標文字,明明是很常見的名詞詞組。但在美國,還真有不少這樣的看起來很“通用”的商標,它們至今仍然還是有效的商標,商標權(quán)利并不因其變得通用而減損。所以,新手賣家們真的是要多多注意,不要栽在舊坑里了!
下面為大家整理了幾個看起來比較“通用”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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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陳麗君
校對人:張勇
(編輯:江同)
(來源:世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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