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公司法的國家,在德國設立的公司,通常需要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年審,以便登記機關確認該公司的法律地位。而德國公司年審一般包括兩方面內(nèi)容:一是股東會議,二是董事會議。股東會議是公司股東會,由董事組成。董事會是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1名為董事長(首席執(zhí)行官),其余4名為董事(非公司董事)。
德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到德國政府登記注冊,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或董事?lián)危趯嶋H操作中很多人都選擇不擔任法定代表人,因此需提供一名代理擔任法定代表人。
如果是新成立的公司則需要在成立后的第一年進行年審。
一、成立日期
公司的成立日期一般可以通過德國當?shù)貓蠹埢蛘倬W(wǎng)查詢到,對于德國公司來說,成立日期最重要的意義是用來確定公司的性質(zhì),也就是可以證明該公司有沒有資格開展業(yè)務活動。
在德國設立的公司在注冊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必須開始運營,超過六個月未運營的公司會被視為無效。因此成立日期一般以注冊日期為準,而非成立日期。
在德國注冊成立的公司在實際運營中一般有三種類型:
1、新成立的公司,即從設立日到首次年審之前都沒有經(jīng)營活動;
2、公司在成立后開始經(jīng)營,但是沒有及時進行年審;
3、公司在首次年審前就開始經(jīng)營了,但在年審前一年進行了變更。
對于新注冊的德國公司來說,首次年審必須是以股東簽字日期為準。但對于已經(jīng)有經(jīng)營活動的德國公司來說,則必須以第一次年審為準。新成立的德國公司可以是新注冊的有限公司,也可以是非新成立的有限公司。
二、公司類型
德國公司可以分為有限責任公司(liability company)、股份公司(representative)和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三種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對其承擔有限責任,無注冊資本金要求,沒有股份轉讓限制,不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且無須每年提交財務報告。
股份公司的股東必須向公司提供財務報表、股份轉讓協(xié)議、股東會決議等文件。
私人公司則沒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私人公司分為個人獨資企業(yè)(individual family company)和合伙企業(yè)(partnership company)兩種類型。
三、注冊資本
在德國,公司成立的最低資本為2.5萬歐元,而這2.5萬歐元就是公司注冊資本,它的意義是告訴債權人這是一家有規(guī)模的公司,而且必須要償還債務。但對于股東而言,在德國注冊的公司注冊資本越低越好,因為德國法律規(guī)定,股東是不能承擔超出其注冊資本的債務。如果超過了注冊資本,股東有可能被視為負債務。在德國沒有銀行帳戶或現(xiàn)金支票的話,不能開支票和轉賬給別人。因此,在德國設立公司時,建議股東在注冊資本的基礎上再多投入一些資金。另外,還需要注意一點:如果公司涉及到上市的話,建議其注冊資本不要太低。因為當上市公司涉及到了法律訴訟時,它就會對其注冊資本有最低要求。如果注冊資本太低的話,一旦上市公司遇到法律糾紛,那么他的責任就會很大。當然也可以不上市的方式來保護公司權益。
四、股東人數(shù)
德國公司每年必須在年審日前進行年檢。如果您的公司想在德國運營,則必須在您的注冊證書和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對公司進行年度審計。
在德國,注冊成立公司的手續(xù)比注冊香港或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公司簡單。但是,當您想將其作為海外子公司時,您可能需要進行審計以證明您的公司符合德國聯(lián)邦稅法。
因此,如果您要在德國運營公司,建議您盡快開始準備相關文件。這不僅可以節(jié)省時間和成本,而且可以更快地獲得法律文件。
五、法律狀態(tài)
1、在德國,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公司注冊時的法律地位有關,在德國注冊公司后,需要對其進行年審。
2、德國公司每年都需要提交年度報告(通常是股東會議),內(nèi)容包括:公司的財務狀況;董事會的成員和其所占股份情況;股東或董事的詳細信息;公司在整個經(jīng)營期間的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責任等。
3、德國公司年檢,是由德國各地方政府指定的行政機構進行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
(1)檢查公司是否繼續(xù)存在;
(2)如果有任何變化,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知有關人員。如果沒有履行以上義務,則可能會被處以罰款。
4、德國公司年檢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具體金額由各地政府規(guī)定。
(來源:Snow說知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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